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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

浏览次数:    时间:2024-04-27 13:12:12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吨载重量_____牌汽车,车号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永登拉往古浪,民和等地硫酸渣运输。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租金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________—________元罚金。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租还车地点均为xx市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合同范本《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粤 ,从 年 月 日时起到 年 月 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 天月),( 日月)租费用元,共元。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司机驾驶。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元天计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元。还车时甲方退还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xx年月日。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桥费年票、购置税等)。

  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即更换相当档次和新旧的车辆为乙方服务。

  4、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维修,负责该车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如在承包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牌以上的汽车驾驶执照,并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不得将汽车交给无c牌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和驾驶经验的他人驾驶,如违反此规定,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

  5、乙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驾驶,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按车辆使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租赁期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2、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广东省范围,必须报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 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 元。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__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 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 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4. 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 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1.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方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证明或相关产权证明,同时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出租方有权办理相关核查手续。

  3. 承租方指定驾驶员应已掌握车辆操作和驾驶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驾驶操作介绍指导。

  4. 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内使用所租车辆,如需超出,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否则,承租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 车辆租期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租期超过6小时即以一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则每小时加收租金的10%,以此类推,月租按30天一个租赁月。

  6.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作为教练车或进行场地、极限测试及破坏性驾驶,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违约金。

  7. 承租方不得拆换承租车辆上的设备零件或更改车辆仪表读数与出厂标记,否则将交付出租方20__-9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8. 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及以上标号的无铅汽油,否则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承租人负责。

  9. 承租方应自己仔细阅读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区号+)

  1、乙方如单方面要求解除协议关系,应提前10天告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10天汽车租赁费用。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耽误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应时间的租车费用扣除。

  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及人员需离开工地的,甲方不负责离开工地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及人员需离开工地,并按合同需要后续车辆进入工地接替的。乙方离开工地及后续车辆出发至到达工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从20__年_月__日起至20__年_月__日期间新 车归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车按日计算,每日 200 元,用车结束后一周内向乙方结清全部费用。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合同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5、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6、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9、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10、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出租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配置证件齐全的司机人员供承租方调动。

  租赁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承租方通知出租方租赁期限已到为止。

  租金等于日租金×租赁的天数,修车时间按天计算扣除;其中日租金为300元/天。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因外界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车辆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向承租方反映并自行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的修理费用,对于车辆修理期间租赁费用不予支付。

  6、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交予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因租赁车辆出现故障而出租方未及时告知承租方,所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承担。

  7、出租方司机驾驶机动车时,应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故障车辆和发生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________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________小时(含________小时)按全日计算,________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人民币,在________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__________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__________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________%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年__月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2、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自愿将其公司所属的自驾营运车辆共台,为车型,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台车当日租赁底价收入的部分;(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4、乙方每次按实际收到底价租金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油票、维修发票及办公发票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等费用。

  2、发生租赁业务需求时,由甲方人员与乙方人员进行车辆交接验收,验收包括(证件、保险、车况等),并附检验车辆单据,一式两联,一联给予甲方,一联给予乙方,并凭证备案。

  3、租赁业务结束时,由甲方人员按照交车时的交车单据与乙方人员车辆还车验收。

  1、甲方人员按照正常手续收取客户违章押金,4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户违章记录,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个工作日内提供的违章信息,甲方将在45个工作日后将违章费用退客户。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书面违章信息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违章的部分违章押金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客户。

  3、违章费用超出违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给予高出部分的追缴,但不承担因未能追缴高出违章押金部分费用。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

  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广告、策划、宣传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权书以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臵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车辆交付给甲方时,必须在甲方预约交车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8、在不干预甲方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驻部分工作人员参与、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1)(2)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地区),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350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 4s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________年____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3000元/月,合同签订后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非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且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车辆在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六、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XX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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